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泰州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农业“四情”监测暨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子模块开发项目【泰州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农业“四情”监测暨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子模块开发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30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泰州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农业“四情”监测暨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子模块开发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

项目名称:泰州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农业“四情”监测暨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子模块开发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在现有泰州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基础上,新增农业“四情”监测暨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子模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四情监测物联网管理平台,接入全市新建的“天空地”四情监测设备,新增天气预测、苗情监测、气象监测、墒情监测、病虫情监测等功能;②四情监测数据中心,新增四情监测数据库、数据集和资源目录,实现设备数据归集;③一张图系统(指挥中心),新增四情监测和农产品质量监测套图和数据看板,包括四情监测一张图、模型处方一张图、农业模型专题数据一张图等;④驾驶舱数字人智能交互,搭载AI问答大模型,提供数字人智能语音讲解服务,为用户解答农业技术、政策、市场等问题;⑤农业模型处方,结合稻麦生产模型给出病虫草害配置、农事指导推荐、栽培技术建议等农业作业处方;⑥标准化接口和数据对接,提供标准化接口,支持与自然资源规划局非粮化系统、农业农村局补贴系统、农作物定损系统对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泰州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涉及的核心技术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独家专利(专利号:ZL 2011 1 0356395.5、ZL 2011 1 0307240.2)。本项目系在原有泰州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基础上进行子模块扩展开发,从专一性、不可替代性、独占性角度考虑,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配套服务延续性,必须从原承建单位实施,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唯一可行的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68382125D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6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陆涛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6号农业大厦

联系电话:15722800826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唐小妹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02号

联系电话:0523-86888033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六、附件(见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