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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药品检验实训室建设项目 JSZC-321200-HQGC-C2026-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2-10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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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0-HQGC-C2026-0006
项目名称:药品检验实训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300000万元(采购包1:92.500000万元;采购包2:49.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各分包的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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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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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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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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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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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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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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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光谱仪防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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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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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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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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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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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谱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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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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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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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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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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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谱柱保护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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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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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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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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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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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分光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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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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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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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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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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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旋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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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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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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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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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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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容量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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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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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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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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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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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培养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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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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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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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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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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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压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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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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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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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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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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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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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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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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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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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超声波清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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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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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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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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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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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高速离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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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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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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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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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分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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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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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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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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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托默粘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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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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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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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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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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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粉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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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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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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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显阿贝折射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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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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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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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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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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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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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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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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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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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搅拌脱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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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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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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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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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出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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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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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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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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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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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乙醇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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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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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电热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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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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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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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烘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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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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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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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浴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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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台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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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pH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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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台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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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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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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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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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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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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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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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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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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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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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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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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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相色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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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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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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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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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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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光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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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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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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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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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发出进场通知后60天内完成交货,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因供货方自身原因引起的交付期拖延,每拖延一天扣罚设备总款项的1‰。 免费质保期要求: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2、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4、本项目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4.1本项目对采购本国产品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4.2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4.3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采购包2: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2、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4、本项目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4.1本项目对采购本国产品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4.2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4.3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
采购包2: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2-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6-02-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单位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662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塔9层
联系人:闵女士
联系电话:0523-86933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闵女士
电话:0523-86933620
JSZC-321200-HQGC-C2026-0006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