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五章 评审办法
标段一、二评审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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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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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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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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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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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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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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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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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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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及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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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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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基本要求 所报配置性能技术指标对应招标需求技术参数及功能,完全符合采购要求得基本分26.5分;标注“▲”的为实质性指标,必须满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为重要指标,“★”负偏离,每有一项扣1.5分;一般技术条款负偏离每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26.5分。
注:不完全响应采购需求的均为负偏离;未在《技术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中响应的条款,视同负偏离;如为标注“★”与“▲”的指标必须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材料(如产品说明书或设备生产厂家证明原件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能证明技术参数及功能的有效性的材料扫描件),如未附技术支持材料,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佐证技术指标的有效性的,则同样视为负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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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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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及性能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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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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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针对所投产品提供视频进行述标,述标由投标人自行讲解产品性能及技术参数(不接受企业广告宣传类视频)。
一、外观(2分)
1.整车颜色为工程黄,驾驶室顶部前照大灯,辨识度高。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
2.融雪撒布机配有双向箭头指示灯。滚刷两侧配有警示灯。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二、所投产品内部结构系统及主要构件、功能(10分)。
1.除雪车除雪滚刷和撒布机可以同时工作,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整车配置方向助力、冷暖空调、后视镜带电加热功能、全钢丝轮胎(含备用轮胎),全部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
3.滚刷前设有挡雪板能有效地阻止雪飞溅;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4.在驾驶室内随时调整、控制滚刷与地面的接触状态;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
5.具有全路面定量智能撒布功能,并与车速相关联;撒布器配有撒布区域调整装置,使物料的落地点可调,通过调整电动推杆来改变撒盐盘的方向,从而改变融雪剂抛撒方向,达到物料落地偏左、偏右、对称的要求。全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6.融雪撒布机驾驶室内配备中央控制台,撒布、除雪作业集中控制,所有操作、控制作业均在驾驶室内完成,撒布器的撒布密度、宽度、方向等工作状态可在驾驶室内进行设定,并可根据作业路况随时调整,控制面板可显示和记录撒布各种工作参数,通过中央控制器设定后,撒布量控制精确,撒布均匀。全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三、技术实施方案视频阐述(8分)
1.阐述所投车型滚刷避障缓冲装置的工作原理及技术实施方案,能有效阻止雪飞溅,以免挡住操作者视线,确保行驶安全,滚刷具有整体浮动功能和随路面仿形功能,以保证积雪清除干净。得2分,没有不得分。
2.阐述所投车型滚刷如何最大限度地减轻滚刷的磨损的工作原理及技术实施方案,实现可在驾驶室内随时调整、控制滚刷与地面的接触状态,并确保滚刷与地面的压力始终处于合理范围。得2分,没有不得分。
3.阐述所投车型融雪撒布全路面定量智能撒布工作原理及技术实施方案,有效与车速相关联,撒布密度与撒布宽度一旦设定不受车速变化的影响而变化;实现物料的落地点可调,通过调整电动推杆能改变撒盐盘的方向,达到物料落地偏左、偏右、对称的要求。得4分,没有不得分。
★视频能直观反映产品性能供评标委员会评审。视频需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车辆,且播放时长不低于十分钟(根据苏采云系统要求,每个视频内存不能超过30M,可以上传多个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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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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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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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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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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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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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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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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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技术服务方案(7.5分):包含但不限于安排操作维护培训计划和内容、驾驶人员培训计划和内容、每年对车辆检修内容和计划安排、车辆保养内容及计划安排、零配件及耗材保障措施等,上述内容表述详实可行的有一项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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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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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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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响应(4分)
1.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实现上门服务时间在12小时以内的,得4分;
2.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实现上门服务时间超过12小时并在24小时以内的,得3分;
3.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实现上门服务时间超过24小时并在48小时以内的,得2分;
4.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实现上门服务时间超过48小时的,得1分。
5.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实施保障措施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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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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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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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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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所投车辆车型类似销售业绩的有一份得2分;最多可得10分。
业绩数量认定以单份销售合同为准。不包含制造厂商与经销商或代理商之间的供应链业绩。
注:提供业绩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购买方的满意度评价证明(购买方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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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评审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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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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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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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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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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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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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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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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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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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及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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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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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基本要求 所报配置性能技术指标对应招标需求技术参数及功能,完全符合采购要求得基本分24分;标注“★”的为重要指标,“★”负偏离,每有一项扣4分;一般技术条款负偏离每有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24分。
注:不完全响应采购需求的均为负偏离;未在《技术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中响应的条款,视同负偏离;如为标注“★”与“▲”的指标必须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材料(如产品说明书或设备生产厂家证明原件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能证明技术参数及功能的有效性的材料扫描件),如未附技术支持材料,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佐证技术指标的有效性的,则同样视为负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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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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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及性能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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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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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针对所投产品提供视频进行述标,述标由投标人自行讲解产品性能及技术参数(不接受企业广告宣传类视频)。
(一)提供所投产品内部结构系统及主要构件、功能(10分)。
1.融雪撒布机撒布宽度3~15m范围内可调节,能适用不同道路宽度;全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撒布机动力来源:自带独立的动力源,汽油机或柴油机;全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3.融雪撒布机贮料仓具备防雨、雪进入功能;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
4.输送装置具有皮带清扫装置;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
5.机具控制盒实现撒布作业的操作、控制、监视功能,撒布量随时可调,撒布器的撒布密度、宽度、方向等工作状态可在机具控制盒进行设定,并可根据作业路况随时调整,撒布均匀;全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6.撒布器带有助力装置,操作省力,具有余料清空功能,撒布器上装有光控料空报警装置;全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二)技术实施方案视频阐述(10分)
1.阐述所投车型输送装置、皮带清扫装置制作工艺。得2分,没有不得分。
2.阐述所投车型撒布作业的操作撒布量、撒布密度、宽度、方向等工作状态质量控制。得3分,没有不得分。
3.阐述所投车型撒布盘对地高度设计,满足可任意调节,适应不同车型得2分,否则不得分。
4.阐述撒布机使用材质防腐蚀结构措施和制作工艺,满足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
★视频能直观反映产品性能供评标委员会评审。视频需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车辆,且播放时长不低于十分钟(根据苏采云系统要求,每个视频内存不能超过30M,可以上传多个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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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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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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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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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技术服务方案(10分):包含但不限于安排操作维护培训计划和内容、驾驶人员培训计划和内容、每年对车辆检修内容和计划安排、车辆保养内容及计划安排、零配件及耗材保障措施等,上述内容表述详实可行的有一项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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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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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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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响应(6分)
1.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实现上门服务时间在12小时以内的,得6分;
2.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实现上门服务时间超过12小时并在24小时以内的,得4分;
3.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实现上门服务时间超过24小时并在48小时以内的,得2分;
4.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实现上门服务时间超过48小时的,得1分。
5.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实施保障措施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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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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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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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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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本标段产品销售业绩的有一份得2分;最多可得10分。
业绩数量认定以单份销售合同为准。不包含制造厂商与经销商或代理商之间的供应链业绩。
注:提供业绩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购买方的满意度评价证明(购买方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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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四 评审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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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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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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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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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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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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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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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及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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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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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基本要求 所报配置性能技术指标对应招标需求技术参数及功能,完全符合采购要求得基本分23分;标注“▲”的为实质性指标,必须满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为重要指标,“★”负偏离,每有一项扣2分;一般技术条款负偏离每有一项扣0.6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23分。
注:不完全响应采购需求的均为负偏离;未在《技术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中响应的条款,视同负偏离;如为标注“★”与“▲”的指标必须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材料(如产品说明书或设备生产厂家证明原件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能证明技术参数及功能的有效性的材料扫描件),如未附技术支持材料,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佐证技术指标的有效性的,则同样视为负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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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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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及性能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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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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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针对所投产品提供视频进行述标,述标由投标人自行讲解产品性能及技术参数(不接受企业广告宣传类视频)。
1.总质量满足或优于要求且车厢两侧,带有黄色频闪灯,具备夜间警示效果。全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2.可上蓝牌C照可驾驶。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
3.轴距、最高车速,全部满足或优于要求得2分,否则不得分。
4.LED升降显示屏(2分)
(1)全彩屏幕,分辨率
(2)面积
(3)升降高度(含底盘高度)
以上全部满足或优于要求得2分,否则不得分。
5.照明灯(3分)
(1)可升降,升降高度(不含底盘高度),全部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
(2)照明灯数量、功率、电机功率或附加电池组须确保随车电器工作状态下供电时长,全部满足或优于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
(3)货箱内安装有发电机、功率或附加电池组须确保随车电器工作状态下供电时长,全部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
6.车载云台(3分)
(1)旋转角度:水平、垂直
(2)传动方式
(3)有效像素
(4)旋转速度
(5)存储功能
(6)支持协议
(7)防护等级
(8)是否随照明灯一起升降,升降高度
以上全部满足或优于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
7.车厢两侧,带有黄色频闪灯,具备夜间警示效果。全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8.环保节能性能工作原理及工艺,满足要求得2分,否则不得分。
9.防撞缓冲垫(3分)
(1)防撞缓冲垫等级或标准
(2)阐述外形、工艺设计及工作原理
(3)控制装置可实现“不下车作业”
以上全部满足或优于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
★视频能直观反映产品性能供评标委员会评审。视频需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车辆,且播放时长不低于十分钟(根据苏采云系统要求,每个视频内存不能超过30M,可以上传多个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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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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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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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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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技术服务方案(10分):包含但不限于安排操作维护培训计划和内容、驾驶人员培训计划和内容、每年对车辆检修内容和计划安排、车辆保养内容及计划安排、零配件及耗材保障措施等,上述内容表述详实可行的有一项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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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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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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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响应(7分)
(1)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实现上门服务时间在12小时以内的,得7分;
(2)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实现上门服务时间超过12小时并在24小时以内的,得5分;
(3)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实现上门服务时间超过24小时并在48小时以内的,得3分;
(4)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实现上门服务时间超过48小时的,得1分。
(5)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实施保障措施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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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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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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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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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所投车辆车型类似销售业绩的有一份得2分;最多可得10分。
业绩数量认定以单份销售合同为准。不包含制造厂商与经销商或代理商之间的供应链业绩。
注:提供业绩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购买方的满意度评价证明(购买方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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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描述招标文件第14页 第十九条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调整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质保期限2年。
(四)修改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经监督部门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暂停一至三年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方案中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0.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11.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五)删除招标文件第29页第四章项目需求“二、相关说明1.采购文件及清单中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产品品牌或档次的货物参与竞争。”
(六)第四章项目需求增加:六、售后服务
1.本项目售后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2年,售后服务期内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售后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供应商应当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采购人的驾驶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采购人安排;
(3)定期对所供车辆检修、保养,保障零配件及耗材的提供。
(七)细化付款方式:供应商在交付货物后向采购人提出初验,产品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售后服务期满进行终验,终验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余款(以上不计利息)。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顺延至:2024年12月6日8点30分-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12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请各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及最新调整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