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出资人审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0

编号: JSZC-321200-JCEC-C2025-0610

名称: 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出资人审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200-JCEC-C2025-06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出资人审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原为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会计师;

4供应商成交后不得授权其非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支机构为本项目实施的主体;

5根据《出资人审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泰国资〔202324号),市国资委每年开展对出资人审计机构的服务质量评价工作,若2025年度审计质量评分结果为D级,将扣减当年审计费用,终止市国资委2026年度出资人审计合同;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4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修改为: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会计师;
(3)供应商成交后不得授权其非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支机构为本项目实施的主体;
(4)根据《出资人审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泰国资〔2023〕24号),市国资委每年开展对出资人审计机构的服务质量评价工作,若2025年度审计质量评分结果为D级,将扣减当年审计费用,终止市国资委2026年度出资人审计合同;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会计师;
(3)供应商成交后不得授权其非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支机构为本项目实施的主体;
(4)根据《出资人审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泰国资〔2023〕24号),市国资委每年开展对出资人审计机构的服务质量评价工作,若2025年度审计质量评分结果为D级,将扣减当年审计费用,终止市国资委2026年度出资人审计合同;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采购包3
(1)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会计师;
(3)供应商成交后不得授权其非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支机构为本项目实施的主体;
(4)根据《出资人审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泰国资〔2023〕24号),市国资委每年开展对出资人审计机构的服务质量评价工作,若2025年度审计质量评分结果为D级,将扣减当年审计费用,终止市国资委2026年度出资人审计合同;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采购包4
(1)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会计师;
(3)供应商成交后不得授权其非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支机构为本项目实施的主体;
(4)根据《出资人审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泰国资〔2023〕24号),市国资委每年开展对出资人审计机构的服务质量评价工作,若2025年度审计质量评分结果为D级,将扣减当年审计费用,终止市国资委2026年度出资人审计合同;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原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6日上午9:30   修改为:2026年1月8日上午9:30
原述标时间为:2026年1月6日上午10:30   修改为:2026年1月8日上午10:30

更正日期:2025-12-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26号

联系人:冯笑吟

联系电话:86192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8-11楼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298505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529850505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JSZC-321200-JCEC-C2025-0610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