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备案类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资质、市政工程检测】资质;
2.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为泰州市区以外的检测机构,必须提供泰州市住建局备案手续(注册所在地为泰州市区的检测机构不需要提供,泰州市区指:泰州海陵区、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姜堰区);同时供应商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都必须符合本项要求);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备案类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资质,且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最多不超过两家;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