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其总公司或母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
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