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泰州市居民防贫综合保障项目人身健康险及基金救助
服务范围:
1.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城市低保家庭、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除外)以及原建档立卡脱贫户中未享受基本生活补贴的困境儿童。
2.新增经认定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保障对象实行季度动态调整,经办保险机构应根据民政和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调整名单,及时办理参保信息变更。
服务要求:
1.负责保障对象参保出单工作,名单报市及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2.负责理赔与救助的受理、查勘、核赔工作,做到应赔尽赔、合规理赔,及时对接医保系统核查理赔进度与金额;
3.负责全市保障细则备案工作,开展政策培训与宣传,确保宣传到区、镇、村及保障对象家庭;
4.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民政救助系统有效衔接;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理赔救助进展;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服务时间: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分两个保险年度: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202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
人身健康险保障内容
1.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
2.重大疾病初次诊疗补助。
3.住院费用补助。
4.住院生活补助。
5.失能护理及意外保障。
基金救助保障内容
1.保障对象享受就学困难救助。
2.保障对象享受危房改造救助。
3.特殊情形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