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政采贷”产品介绍
发布日期:2024-03-09

(一)产品介绍

“政采贷”业务是指政府集中采购融资业务,我行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向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以下称借款人)提供的用于履行中标合同所需资金的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融资形式。

(二)产品特点

“政采贷”业务以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为目标客户。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融资期限最短为 1 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单户授信不高于 1000 万元,授信期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借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必须提供个人 连带责任保证,如借款人满足一定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方式办理业务(我行相关办法规定不能采取信用方式的除外)。资金用途:贷款资金应用于中标企业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三)使用客户

“政采贷”业务以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为目标客户。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借款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股权清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招标资格;(二)借款人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信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在银行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三)借款人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资金流转正常,能保障采购资金贷款的偿还;(四)企业主要股东和经营者无不良记录;(五)在苏州银行开立基本结算户或一般结算户。

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采购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且采购项目原则上需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二)借款人已经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同梅

电话:1805117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