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介 政府集中采购融资业务是指在政府机构采购招标过程中,浙商银行向已中标政府特定采购人、采购项目的小微企业发放的,以采购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商用名为“生意金政采贷”。 (二)业务模式 1、按采购项目,政采贷分为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 2、按融资时机,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借款人履行采购合同后,以确认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质押向本行申贷。采购合同融资模式。借款人已签订采购合同,但尚未履约未形成债权,以未来的应收账款质押后向本行申贷。 3、按照额度管理方式,分为池化融资模式和单笔贷款模式 (三)准入条件 1.申请人经营正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行授信政策标准;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依法纳税,信用良好; 3.已获得政府集中采购中标通知书或中标意向书; 4.招标项目的采购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且采购项目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四)联系方式 浙商银行泰州分行 0523-865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