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入选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获首期奖补资金5000万元
-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处
- 发布日期:2021-07-23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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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财政部组织在18个省份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并对试点地区给予中央财政资金奖补。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工作要求,我市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选择农村综改基础条件好、乡村产业和资源禀赋具有相对优势的高港区,作为试点试验地区。高港区选择大泗镇和白马镇陈家村等作为核心区域,进行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在乡村产业发展机制、数字乡村发展机制、促进农民增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等四个方面探索改革路径。试点试验区实施周期为2021-2023 年。
前期,经过省财政厅专家评审和指导,我市高港区试点试验方案顺利通过财政部专家评议。日前,《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53号)下达我市一期改革试点试验奖补资金5000万元。
下一步,市财政将指导试点试验地区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依托项目建设和运行载体改善乡村治理,探索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泰州经验”和“泰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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