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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开辟强化财经纪律检查成果运用特别通道
  • 信息来源:财政监督处
  • 发布日期:2022-06-2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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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发现、移送、处理工作机制,近日,市财政局商请市纪委监委,协同出台了财政部门检查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移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举措,为财政检查成果的运用开辟了特别路径。

相关工作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扩大监督覆盖,结合财政监督、专项检查开展工作,将部门(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市委巡察、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领导干部廉政审查等工作范围。二是落实分类管理,市财政局发现违反财经纪律方面问题线索的,按照权限和程序依法依规处理,其中:情节显著轻微且积极主动整改,未造成实质性危害的,制发“三张函”(即工作联系函、预警提示函、问题整改函),予以预警提示或提出整改要求;情节超出必要限度的,按程序移送纪委监委。三是强化结果导向,定期剖析典型案例,对共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摸清成因、特点和变化规律,提出对策建议,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建章立制,切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市纪委监委将财经纪律问题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估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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