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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开展财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 信息来源:税政法规处
  • 发布日期:2022-08-2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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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泰州市财政局组织对本局制发的财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新一轮全面清理,进一步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此次清理的范围为2011年1月1日后制定的,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不存在、工作任务已完成及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等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应改尽改、应废尽废。本轮清理,市财政局共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4件,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调整、被新制度文件取代等原因废止规范性文件5件,有效期满自动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结果已在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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