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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管理办法规范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信息来源:工贸发展处
  • 发布日期:2023-03-16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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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泰州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杠杆作用,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联合印发了《泰州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分配方式、部门管理职责、绩效评价等环节管理要求和操作流程予以规范和明确。

一是明确支持的方向和分配方式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技术改造升级、数字化智能化、企业培大育强、质量信用标杆、中小企业扶持、节能绿色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专项行动等。一般采取事后奖补形式,可采取项目法和因素法等方式进行分配。

二是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

市工信局主要侧重于专项资金项目的预算编制和执行,组织项目申报,提出资金安排建议;市财政局主要侧重于资金的管理,审核资金安排建议并按规定下达资金;项目承担单位主要对申报项目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按照规定范围使用资金。

三是明确绩效监督与责任追究

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相关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专项资金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违法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和《泰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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