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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下达“小微贷”担保费补贴资金1590万元
  • 信息来源:金融处
  • 发布日期:2023-10-07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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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优化融资环境,着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市财政局日前下达“小微贷”担保费补贴资金1590万元,专项用于兑现“小微贷”担保费补贴政策,并要求有关融资担保机构发挥补贴资金效益,保障“小微贷”工作稳妥开展,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今年1-8月,全市“小微贷”业务发放普惠小微贷款56.72亿元,同比增长13.71%,惠及小微企业1249家,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99%,低于市场同类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融资担保机构不向企业收取任何担保费用,由财政部门给予专项补贴,据统计,免收担保费政策今年已帮助小微企业累计节约融资成本5000多万元。

“小微贷”是省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设立的子产品,为支持我市经济发展的各类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信贷支持,投向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两无四有”的政策要求(即企业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或订单、有稳定的现金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有正常的纳税记录),单户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利率不超过LPR+100个基点,合作银行不得另外收取保证金、融资手续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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