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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出台《泰州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
  • 信息来源:行政政法处、执法执勤用车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2024-02-0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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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州市财政局出台《泰州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

一是严把车辆编制和预算安排关。明确执法执勤用车编制配备标准和审批流程,从制度上规范部门执法执勤用车购置,不得超编制、超标准、超预算购置车辆。

二是严把车辆使用和处置关。加强执法执勤用车标识化、平台化、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使用信息登记公示制度,确保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公开透明规范。实行执法执勤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按照规定的处置权限和要求处置执法执勤用车,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规定上缴国库。

三是严把车辆运行和监督关。市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和经费预算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车辆日常运行情况监督,确保市级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使用规范、运转有序,切实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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