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3-01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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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是民生根基,国之要务。2023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财政职责,多点发力守牢粮食安全责任线。
一是及时兑付稻谷补贴,夯实生产基础。2023年市本级共发放稻谷补贴资金4351.79万元,实施补贴面积533091.1亩,补贴户数34270户。为保障种粮农户权益,制定《泰州市本级2023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做好基础数据审核,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介加大补贴政策宣传,严格落实乡镇和村两级张榜公示制度,及时将稻谷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到位。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维护粮食生产安全。2023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3680万元,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种业高质量发展、粮食生产能力提升等粮食安全相关支出。建立农田管护机制,根据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按照每亩3元的标准安排高标准农田市级管护专项经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制定《泰州市区2023—2025年秸秆离田综合利用扶持资金使用办法》,对符合扶持条件的收集利用企业(站点、经纪人队伍)进行奖补。
三是坚持精准发力,建立健全粮食储备保障体系。 按照市级储备粮油规模,足额安排地方储备粮油轮换费用及利息补贴。切实做好储备粮轮换补贴工作,2023年拨付市本级储备粮油相关费用补贴1256.12万元,积极配合粮食主管部门高质量完成储备任务;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立我市成品粮储备补贴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市市级储备粮保障体系,提高我市粮食应急保供能力。
四是完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形成粮食安全保障合力。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相互融合的优势,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更有力的支持。我市主要种植业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对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没有覆盖的地区(非产粮大县),鼓励将物化成本保险保障水平提高至700元/亩。同时,扎实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下达市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745.57万元、高效设施农业保险补助200.59万元。
五是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设立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对粮食安全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定期与上下级财政、用款单位、农发行进行对账,有效防范截留、挤占、挪用粮食风险基金的现象发生。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对纳入年度预算的粮食补贴资金进行全面绩效管理,确保粮食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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