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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财政投入保障 支持水利事业发展
  •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处
  • 发布日期:2024-05-1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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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支持市区防汛抗旱和河长制工作,近年来市财政不断优化投入机制,切实履行多渠道保障防灾救灾经费需求,持续加强河湖长效管护,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河长制资金保障渠道。自2018年起将河长制经费纳入地方政府年度预算保障,市级每年通过政府重点项目预算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2023年安排河长制专项经费1250万元,2024年安排河长制专项经费11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河长制日常履职尽责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河道保护规划编制以及“十佳”幸福河湖和“五星”幸福河湖奖补等。

二是优化防汛抗旱资金保障渠道。2022年起将市级防汛专项经费纳入市水利局部门预算,2022年至2024年每年安排150万元防汛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市级防汛物资储备、防汛抢险演练、水旱灾害普查等工作,支持市水利局严格落实省防汛责任要求。

三是切实保障市级水利泵站运转。为支持水利一线管理各项工作平稳运行,切实增强市区泵站调水排水能力,防止出现城区内涝等自然灾害。市财政近年来每年安排2600万元城市水利维护经费,用于城区闸口、泵站运转所需各项经费支出,有力保障了城区闸口、泵站的高效运转。

四是加强财政资金效益监管。优化项目资金日常管理,突出资金下达使用及时性,压缩资金拨付周期,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协助做好项目储备,防止出现“资金等项目”的现象。同时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对现行项目进行梳理,适时调整和优化“老小散”、资金绩效不高的项目,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河道管理重点工作,保障水利事业发展重点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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