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三个“紧扣” 规范医疗救助资金管理
- 信息来源:社会保障处
- 发布日期:2025-01-16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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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医保局印发《泰州市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泰财规〔2024〕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分为十二条,明确了设立依据、资金用途、管理职责、资金分配、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
一是紧扣“广”,明确救助对象
补助资金用于资助参加医保、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重点保障具有本市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市、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麻风病患者,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等12类人群。 二是紧扣“实”,规范资金分配 《办法》规范了补助资金分配方法和使用要求,市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后,根据各区医疗救助支出实际发生数的50%安排补助资金,其中,姜堰区以2019年为基数,对增长部分按上述比例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采取当年预拨、次年结算的方法下达。各区财政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按照财政预算、国家财经纪律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统筹使用补助资金。 三是紧扣“严”,加强资金监管 《办法》明确了部门管理职责和监督检查责任。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明确市级和各区财政部门、医疗保障部门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监督结果运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办法》自2025年1月31日起施行。市财政局将以《办法》为抓手,有效统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合理安排市级补助资金,规范和加强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