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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征文比赛的通知
  • 信息来源:会计处
  • 发布日期:2023-08-14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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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宣传贯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财办会〔2023〕1号,以下简称《规范》),引导和培育广大会计人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征文比赛的通知》(苏财会〔2023〕50号)要求,决定组织《规范》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1)贯彻实施《规范》的路径、方法和手段;

(2)《规范》内涵与外延的理论分析;

(3)对《规范》建设重要意义、重要内容和重要精神的认识;

(4)《规范》建设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规范》建设与注册会计师行业专项整治、会计信息质量提高、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公司价值创造的关系;

(6)《规范》建设与电信网络反诈、财会监督、反腐倡廉、推进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以及国家治理的关系;

(7)模范遵守《规范》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分析其中折射出的丰富内涵、深远影响和强大能量;

(8)违反《规范》的重大历史事件分析和经验教训借鉴;

(9)结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资格评价评审、会计高端人才培养、会计诚信建设等,如何引导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规范》;

(10)《规范》建设与会计智能转型升级、会计改革与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

(11)《规范》相关的其他主题。

二、征文要求

(1)征文题目自拟,内容应属原创。

(2)征文必须是word文档,标题采用方正小标宋二号,正文采用方正仿宋三号,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文后须注明作者个人信息(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所属行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等)。

(3)征文投稿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5日。

(4)各区财政局至少报送1篇征文,单位和个人投稿邮箱均为tzczkjc@163.com。

三、征文评审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征文进行初审,并将优秀征文推荐报送给省财政厅。省厅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获奖征文发布在省会计学会门户网站“学术交流”栏目宣传,并择优推荐给《中国会计报》、《新理财》(江苏财经)等发表。报送省厅的优秀征文作者,可抵免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联系人:市财政局会计处丁云璐;联系电话:0523-86888085。

                                  泰州市财政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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