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会计处
- 发布日期:2024-06-0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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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会计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紧密衔接,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与会计专业学位衔接科目免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科目免试的资格条件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申请科目免试需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
(四)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三、申请科目免试的方式和时间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前,携带本人相关申请材料到所在地报名点完成现场审核确认。申请材料现场审核受理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至7月1日下午5:00前,逾期不予受理。
泰州市报名点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区划联系部门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靖江市财政局 | 靖江市财政局610室 (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 | 89180610 |
泰兴市财政局 |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109、110号财政窗口 (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 87712670 |
兴化市财政局 | 兴化市财政局613室 (兴化市五里东路2号金融大厦) | 82020613 |
海陵区财政局 | 海陵区财政局4楼监督评价科 | 86220990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 | 高港区政府西裙楼306室 (高港区港城路8号) | 86960228 |
姜堰区财政局 | 姜堰区财政局403室 (姜堰区长江西路10号) | 88233106 |
附件: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