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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科目免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 信息来源:会计处
  • 发布日期:2024-06-0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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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会计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紧密衔接,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与会计专业学位衔接科目免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科目免试的资格条件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申请科目免试需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

(四)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三、申请科目免试的方式和时间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前,携带本人相关申请材料到所在地报名点完成现场审核确认。申请材料现场审核受理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至7月1日下午5:00前,逾期不予受理。

泰州市报名点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区划联系部门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靖江市财政局

靖江市财政局610室

(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

89180610

泰兴市财政局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109、110号财政窗口       (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87712670

兴化市财政局

兴化市财政局613室

      (兴化市五里东路2号金融大厦)         

82020613

海陵区财政局

海陵区财政局4楼监督评价科   
(海陵区人民东路37号)

86220990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

高港区政府西裙楼306室

(高港区港城路8号)

86960228

姜堰区财政局

姜堰区财政局403室

(姜堰区长江西路10号)

88233106

 附件: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doc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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