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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信息来源:税政法规处
  • 发布日期:2024-01-3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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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全面落实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指标为抓手,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财政执法管理工作中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导向,注重从依法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财政管理体制、严明公正的行政执法体系、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入手,不断加大静态建章立制和动态执行监管力度,从严规范财政业务管理、财政行政执法、干部履职用权和机关作风效能行为,有效地提升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管理水平。今年,泰州市财政局被省财政厅评选表彰为“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2022年度优秀单位”“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连续三年以上先进单位”。回顾总结一年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推进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标准化。制定印发《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局党组议事范围、原则、程序、纪律以及决策的执行与监督。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标准和办理流程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实现公众参与决策常态化。

2.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标准化。一是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计划。牵头编制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坚决做到一项目一报表、无计划不审查,严格按法定权责和规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规范率、备案率、及时率三个100%。二是严格制发规范性文件流程。2023年制发的4件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立项申报、制定计划、制发评估、形成初稿、征求意见、廉洁评估、合法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签发”全过程管理模式制发。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清理。对现行有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以本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7件,废止3件,清理结果已在我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3.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管理标准化。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坚持以预决算信息公开、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减税降费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PPP项目信息公开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进市级财政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同时,从严规范和理顺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3年共受理11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意见均得到申请人认可,未引起行政争议。

4.推进“放管服”管理标准化。重新编制2023年行政权力清单,联合市城管局制定《泰州市区推行开代理记账公司“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财政对外服务。编制《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推动形成整治有方、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行政审批中介市场环境。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2023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督促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联合监管工作,及时报送“互联网+监管”事项监管数据44条,按要求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会同市发改委清理规范现行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动态清单管理,每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泰州市区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实现收费部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政策全公开,做到收费项目有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5.推进涉法涉诉事项管理标准化。一是贯彻落实好法务工作小组机制。今年召开法务小组工作会议6次,对行政复议、行政合同、政府采购投诉、信息公开、信访投诉等多项涉法事务出具了审查意见,法务小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保障良好作用。二是严把法律审核关口。规范固化涉法涉诉事务管理的法定权责和办理流程,严把案件办理流程节点,及时预警涉法涉诉风险,避免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我局发生2起行政复议案件,均以维持我局作出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书》结案;发生4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案件,其中2起以投诉人撤回投诉,我局作出终止决定结案,2起以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的投诉结案;对31份合同开展法律审核,出具审查意见。有效防范了财政涉法涉诉风险,维护了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权威和对外服务形象。

6.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管理标准化。一是落实全市财政“八五”普法规划,成立凤城先锋普法志愿服务队,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持续擦亮“财政宣传月”品牌,通过报纸、外网、公众号等方式集中刊登4期财政强农惠民利企政策,扩大财政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志愿服务大集市”“助企强链财税服务团”活动送政策进基层、进园区,拉近财政与百姓、企业沟通的距离。三是严格落实以案释法制度规定,坚持每季度向社会发布3起典型成熟案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支持财政部门依法理财依法服务的浓厚氛围。四是广泛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发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项答题”“民法典宣传月专项答题”等学法竞赛;通过组织专题征文比赛、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鼓励干部职工投身学法用法实践,营造浓厚学法用法氛围。

7.推进行政执法行为管理标准化。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加大对日常行政执法行为的动态监管和跟踪问效力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在执法期限、执法步骤、证据材料、执法文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以及卷宗材料立卷归档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力加强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核,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确保“两法衔接”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8.推进财政业务管理标准化。在科学编制预算方面,不断提高部门预算年初到位率,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比逐年提高。在加强绩效管理方面,制定出台《泰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通过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直接挂钩制度,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及时有效运用。在强化财政监督方面,坚持严格执行财政监督相关工作制度,着力构建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部覆盖、全面关联的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财政建设职责

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局党组把抓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照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特点,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责任,带领局党组其他成员一起率先垂范,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自觉把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作为从事财政管理行为的根本依据,坚持将法治原则、法治要求、法治方式作为财政管理的根本准则。并实行处室人员对处长负责,处长对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主要领导负责的三级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全局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通过压实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紧扣财政业务,全面加强法治财政工作考核

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着眼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现实需要,将“两依”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将法治财政建设考核要点细化分解到各处室,自上而下建立健全法治财政建设考核体系,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融入平时、贯穿经常奠定扎实基础。

3.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全市普法宣传有序开展

“八五”普法工作启动实施以来,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苏发〔2021〕22号)的部署要求,我局认真落实普法经费保障责任。在普法工作经费安排上,按照要求将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在近年财政收入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克服困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提升普法工作经费保障水平。在普法经费日常监管上,加强对普法经费投入、支出的监督管理,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在普法经费使用问效上,对普法重大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执行调整的重要依据,切实督促普法经费使用部门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严格落实专款专用。2023年,市本级预算安排普法经费2414.42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我局在加强法治建设方面,虽然想了不少办法、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但感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深化。部分同志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松懈思想和厌倦情绪,有时工作还流于形式。

二是法律专业人才队伍有待加强。虽已聘请两名公职律师,但与日常行政行为越来越高的法律专业人才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人才储备差距,特别是既熟悉财政业务又熟悉法律制度的专业人才仍存在较大缺口。

四、下一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围绕财政政策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研究建立完善相关法制审核工作制度,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

二是继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等项工作的监督监管。

三是继续做好普法工作。认真落实“八五”普法工作方案,着力提升财政普法工作覆盖面。

四是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年度法治建设提档升级,着力打造擦亮“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优秀单位”特色品牌。

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财政环境。               

 泰州市财政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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