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0-07-2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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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本局各处室(单位):
为做好我市中央直达资金相关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成立中央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财预〔2020〕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成立我局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我局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成建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宏森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各位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市区直达资金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组织协调。
二、局内职责分工
局各有关处室(单位)要按照财政部以及省财政厅的部署要求和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安排相关处室(单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直达资金日常工作。
(一)预算处。牵头细化落实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对社会公开等工作;研究提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建议;按要求分解下达预算指标;牵头指导各区工作。专班成员:戴宗,联系电话:86888097。
(二)政府债务管理处。根据省下特别国债转贷资金、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资金额度,组织申报并提出分配建议和上报方案。专班成员:邢金海,联系电话:86888048。
(三)国库处。组织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工作,牵头建立直达资金台账;落实直达资金监控预警要求,研究监控预警规则,优化监控系统业务需求;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专班成员:周国栋,联系电话:86888020。
(四)各相关处室。负责对口资金的预算指标分配下达和监控工作;在监控系统中填报或审核指标、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等相关信息,对预警信息进行核实处理;分析利用和对外提供监控系统数据,报告监控情况。专班成员:综合处,蒋选霞86888021;经济建设处,栾杰86888046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杨敏86888030;工贸发展处,陈浩86888081;金融处,高曼86895160;行政政法处,丁锋86888029;教科文处,孙文捷86888026;社会保障处,潘新86895060;农业农村处,林频频86888011。
(五)财政监督处。牵头做好直达资金财政监督工作,发挥好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专班成员:刘征胜,联系电话:86888055。
(六)办公室。根据局相关处室业务需求完善信息系统,确保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和监控工作顺利开展;负责按照财政部确定的监控系统接口技术规范并结合我市实际,对生产系统进行适应性调整改造,实现生产系统与监控系统数据对接;组织做好相关运维工作。专班成员:叶斌,联系电话:86888086。
三、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局各相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指标分解、资金下达、系统数据填报等各项工作;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审核,强化对部门单位和下级财政的指导工作;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使用效益最大化。
各区财政部门要参照我局做法,建立健全直达资金工作机制,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积极组织项目申报,按规定用好直达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及时向我局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共同做好我市直达资金相关工作。
泰州市财政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