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649/2021-21758 | 分类 | 部门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24 |
文号 | 泰财农〔2021〕73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2-01-1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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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业开发区财政局、规划建设和投资促进局: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经项目调度、现场查看、会议会商及专家评审等程序,并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第三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任务计划及资金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列入2021年“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各地要根据确定的项目任务,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抓紧组织项目实施。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推动项目按序时进度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每月3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等相关情况。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地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按照《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泰财农〔2021〕53号)规定,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三、建立挂钩联系制度。2021年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行挂钩联系制度,市、市(区)均需明确挂钩联系处(科)室,及时跟进了解、督查推动相关项目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具体挂钩联系安排详见附件2。
联系方式: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高伟,电话:86888071,邮箱:25154753@qq.com;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处华松,电话:86893958,邮箱:81831205@163.com。
附件:1.2021年第三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任务计划及资金安排表
2.2021年第三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挂钩联系表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
2021年第三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任务计划及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 市(区)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市级财政资金 |
1 | 姜堰区 | 溱湖智能温室建设项目 | 溱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1500 |
姜堰区 | 1500 | |||
2 | 农业开发区 | 水稻繁育基地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泰州市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农业开发区 | 500 | |||
合 计 | 2000 |
附件2
2021年第三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挂钩联系表
序 号 | 市(区) | 项目名称 | 挂钩联系 处室站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姜堰区 | 溱湖智能温室建设项目 | 发展规划处 | 杨舜琴 | 86893932 |
2 | 农业开发区 | 水稻繁育基地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科教处 | 马光辉 | 86893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