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22/2023-327761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3-09-26
文号 时效
市财政局 市城管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区推行开代理记账公司“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3-10-16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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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城管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塑造良好营商环境,让数据多跑动、群众少跑腿,实现开代理记账公司“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市城管局研究制定了《泰州市区推行开代理记账公司“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3926

泰州市区推行开代理记账公司“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放管服”改革,塑造良好营商环境,让数据多跑动、群众少跑腿,实现开代理记账公司“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加快机制改革创新,聚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通过信息共享、流程再造、部门协同,实现开代理记账公司“一件事一次办”。

二、办理事项

(一)必办事项类别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各区财政局)

(二)选办事项类别

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各区城管局)

三、服务对象(办理条件)

(一)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二)店标招牌设施的备案,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店招标牌设置不应破坏建(构)筑物外立面形象,应符合城市街景规划(设计)要求,并与建筑风格相协调;
    2.店招标牌不得“一店多招”、“多层多招”设置,不得遮挡建筑物玻璃幕墙和窗户,不得影响建筑物的采光通风以及影响消防安全;
    3.店招标牌内容应与单位工商注册名称相符,不得含有经营服务内容,如产品宣传、电话号码等广告信息;
    4.店招标牌应使用硬质化材料设置,做到安全、美观,并定期维修、保养;
    5.店招标牌的设置不得对他人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或妨碍;
    6.店招标牌的设置,申请人应事前向城管部门进行申请,在取得告知书后按要求进行设置。

四、实施依据

1.《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四条;

2.《泰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泰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

五、申请材料

(一)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表;

3.会计行政审批事项承诺书;

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5.其他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6.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1.设置效果图彩色打印稿及电子文件(要求:正面远景, 可看出相邻招牌。随U盘拷贝或发送至邮箱);

2.房屋产权证及租房协议复印件,或店招标牌设置载体的合法使用证明材料;

3.设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非经营性质申请人,提交有权机关的批准成立文件。加盟、连锁性质的还需提供加盟合同、授权材料、合作协议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人授权书。

六、办理流程

(一)一次告知

在申请人业务咨询和正式提报申请前一次性告知其该行业涉及的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方式和办理流程等。

(二)一窗受理(一网办理)

“一件事”专窗集中收取代理记账行业申请材料后应当当日流转到联办部门办理。依托“一件事”平台,各有关部门同步获取收件信息和相关前置部门的办理信息,依法定职权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三)一同勘查

由行政审批局牵头实行一同勘查。制定一个核查计划,一次通知申请人。同时进驻现场,同时开展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

(四)一窗发证

法定许可证书和相关备案凭证由各法定职能部门制作并汇总至“一件事”专窗,专窗根据审批结果制发《行业综合执业证》通过二维码加载企业获得的所有许可和备案信息,与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一并发放。

七、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泰州政务服务网开设“一件事”专栏,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件事”专栏进行在线申报。

2.线下办理:行政审批局设立“一件事”专窗,申请人可以到“一件事”专窗现场办理。

八、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10个工作日;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5个工作日。

开代理记账公司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任务分工

开代理记账公司“一件事”改革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分工如下:

各区财政局具体办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各区城管局具体办理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

十一、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开代理记账公司“一件事”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细化工作分工。各区财政局负责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的受理、发证归档、证件送达。各区城管局具体办理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的申请、受理、现场勘察、审查、发证。各区财政局、城市管理局按照本方案规定,明晰服务职责,细化服务内容,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办理事项,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推广开代理记账公司“一件事”办理,及时了解中介机构对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一件事”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附件:1.泰州市开代理记账公司“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2.泰州市开代理记账公司“一件事”申请材料

3.泰州市开代理记账公司“一件事”申请表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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