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212000022/2023-327788 | 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19 |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3-12-21 14:34
- 浏览次数: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市(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省财政厅 “全程电子化、全省一张网”建设目标,现就“苏采云”系统启用政府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以及公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苏采云”政府集中采购交易系统
根据省财政厅 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推广应用“苏采云”政府集中采购交易系统的通知》(苏财购〔2023〕130号)要求,全市“苏采云”政府集中采购交易系统正式上线时间为2024年1月1日,系统启用后所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均通过“苏采云”系统组织实施,原“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同步停止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委托受理,已经委托的在途集中采购项目则继续使用“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完成该项目所有流程。
各市(区)财政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相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于2024年1月1日“苏采云”政府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上线运行。
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
目前“苏采云”系统已支持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市所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均要使用“苏采云”全流程电子化采购,进行网上发布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线提交投标文件、电子开标和电子评审等。鼓励有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建设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室,逐步提高分散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占比。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要求,各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目前“苏采云”系统已经开发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示模块,各主管预算单位应于每年3月30日前通过该模块公开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具体“苏采云”系统操作步骤见附件1。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苏采云”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此次“苏采云”政府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上线不涉及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更换,各用户登陆“苏采云”系统时应确认CA数字证书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由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2.“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历史数据查询问题。2024年1月1日起,“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对原绑定国信CA的账号做统一解绑并重置登录密码的处理(登录账号沿用各单位原有用户名,初始登陆密码统一为Zfcg123456@),各单位可以使用账号密码登录“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查询历史项目数据。
附件:“苏采云”系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示操作指南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