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22/2024-327865 分类 部门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12-03
文号 泰财农〔2024〕64号 时效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泰州市2024年种业研发攻关项目资金及立项计划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12-20 11:08
  • 浏览次数:

海陵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泰州市种业发展扶持政策(2024-2025年)>的通知》(泰财农〔2024〕23号)《关于组织申报泰州市2024年种业发展项目的通知》(泰农计〔2024〕10号)精神,经自主申报、区初审推荐、市级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优质高产鲜食专用花生新品种选育及营养品质分析”等6个项目作为2024年泰州市种业研发攻关项目予以立项支持,现将市级财政资金及立项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其中:泰州市农科院30万元(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转拨)、海陵区75万元,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现就做好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泰州市种业发展扶持政策(2024-2025年)>的通知》(泰财农〔2024〕23号)精神,按照确定的项目立项计划,抓紧做好资金下达、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参照《江苏省农业(水利)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3号)等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如期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项目承担单位要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经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经市级批复后实施方案作为项目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的依据,立项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海陵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要对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目标,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运行监控。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承担单位要向海陵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海陵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要及时组织验收。

联系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 高屿洲,86888010;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 武冰,86893980。

附件:1.泰州市2024年种业研发攻关项目立项计划及资金明细表

      2.泰州市2024年种业研发攻关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1

泰州市2024年种业研发攻关项目立项计划及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财政补助

资金

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1

优质高产鲜食专用花生新品种选育及营养品质分析

泰州市农业科学院

30

30

2

地方鹅冷冻保种技术的应用研究

泰州丰达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30

15

3

基于多组学的姜曲海猪保种和杂交育种效果评价及种质基因资源数据库建设

江苏姜曲海猪种业有限公司

30

15

4

淡水大黄鱼人工繁育关键技术研究

江苏好润生物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

15

5

罗氏沼虾耐盐碱性状评估与优异种质筛选

江苏鼎和水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

15

6

花烛属观赏植物(红掌)种质资源引进与新品种选育

泰州市苏中园艺有限公司

30

15

合计

180

105

附件2

泰州市2024年种业研发攻关项目

实施方案(格式)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泰州市财政局

二〇二四年

一、实施范围(地点)

(简述该项目实施的范围或地点)

二、实施内容

(分条目直接简述要实施的具体内容及关键技术、采取的技术路线,最好可量化,例:开展或承担XX工作,建设XX亩种苗基地。依据、目的、意义、形式、效果等不可表述,字数限制在500字内)

三、经费预算

项目实施计划总投入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万元,区级财政补助万元,自筹万元。

项目经费预算表(元)

预算科目

总预算

市级财政补助

区级财政补助

自筹

备注

经费支出合计

(一)直接费用

1、设备费

2、业务费

3、劳务费

(二)间接费用

4、管理费

5、绩效支出

合计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年,时间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该项内容应与第二部分实施内容一致,简述什么时间做什么工作及阶段目标,例:X年X月X年X月,开展某项工作,取得某项进展)

五、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作为一次性成果奖补的重要依据,项目申报指南文件中要求的核心绩效目标必须设置对应的目标值,且不得低于指南文件要求)

序号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制定说明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填项目责任人,未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填行政协调人)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七、审核意见

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章):

(公章)   

         

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意见

 

 

 

 

(盖章)               (盖章)

                   

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意见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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