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212000022/2025-327904 | 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10 |
| 文号 | 泰财农〔2025〕65号 | 时效 |
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第三批资金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5-12-22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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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兴化市、海陵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泰财农〔2021〕53号)和《关于调整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程序的通知》(泰农计〔2022〕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第三批专项资金2664.2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其中:海陵区支出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靖江市、兴化市通过实拨办理。
各地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不得超范围、超标准、超预算使用;不得用于违规发放个人津贴补贴;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擅自变更用途、项目计划和内容;严禁建设楼堂馆所、新形象工程等。本次下达的资金应当于2025年12月底前执行完毕,并于2026年1月15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以及资金使用情况。
各地要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资产使用过程的监管,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账,并做好相关移交工作。各地要及时收集完善项目建设全过程材料,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要督促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将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信息录入“泰州市农业项目管理平台”。
附件:2025年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第三批专项资金安排表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
2025年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第三批专项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市(区)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市级财政计划安排资金 | 核定财政补助资金 | 已拨付 财政资金 | 本次拨付金额 | 备注 |
1 | 靖江市 | 季市镇农产品预制菜 及冷链仓储物流项目 | 季市镇人民政府 | 385 | 370.4 | 227.93 | 142.47 | 列2120814农业 生产发展科目 |
2 | 兴化市 | 林湖乡美丽乡村冷库项目 | 林湖美丽乡村建设 有限公司 | 887.5 | 866.83 | 266.25 | 600.58 | |
3 | 海陵区 | 农产品精深加工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 开发示范区管委会 | 3638 | 2790.6 | 1091.4 | 1699.2 | 列2130122农业 生产发展科目 |
4 | 海陵区 | 泰州市水产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研究院项目 | 泰州海顺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 | 320 | 318 | 96 | 222 | |
合计 | 5230.5 | 4345.83 | 1681.58 | 2664.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