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212000022/2025-327903 | 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30 |
| 文号 | 泰财工贸〔2025〕50号 | 时效 |
关于做好2025年制造业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实施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6-01-06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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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制造业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开展财政贴息暨下达省级贴息资金的通知》(苏财工贸〔2025〕13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制造业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实施财政贴息(下称“贴息”)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时拨付财政贴息资金
贴息支持对象为2025年制造业领域(含专精特新企业)获得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项目。制造业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财政贴息纳入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范围,参照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具体实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中用于设备购置的部分给予2个百分点财政贴息,省级财政贴息1个百分点,设区市财政统筹再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办文单(〔2024〕政字202号)批示精神,你市涉及贴息资金自行负担。
二、2025年贴息资金下达
你市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本市项目的贴息资金(详见附件),今年无法调整或追加预算的,可将2025年贴息资金纳入2026年预算,待2026年预算开始执行后及时拨付。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2026年将继续开展制造业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财政贴息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将2026年贴息资金纳入2026年预算并予以保障(金额可参考附件测算,2026年贴息预算包括“2025年存量项目”和“2026年新增项目”,编制2026年贴息预算时应留有余地)。
(二)加强贴息资金使用管理,严防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贴息资金,确保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
附件:2025年制造业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财政贴息项目汇总表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2025年制造业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财政贴息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地区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已投放金额 (亿元) | 其中设备采购金额(亿元) | 2025年 贴息天数 | 2025年省级贴息金额预计(万元) | 2026年省级贴息 金额预计(按2025年存量项目测算, 万元) |
合计 | 1.825 | 1.715 | — | 33.37 | 171.5 | |||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 1.825 | 1.715 | — | 33.37 | 171.5 | |||
1 | 泰州市 泰兴市 | 惠尔信机械(泰兴) 有限公司 | 风电智能成套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 0.9700 | 0.86 | 78 | 18.38 | 86.00 |
2 | 泰州市 泰兴市 | 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 | 高倍率锂电池智能制造扩建项目 | 0.8550 | 0.855 | 64 | 14.99 | 85.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