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政集中送达【邮政集中送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政集中送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项目信息采购人: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项目名称: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政集中送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政集中送达,预算金额:8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1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其他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第九章第八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从国家法律上规定了邮政企业经营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的唯一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2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2685309608T 三、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五、联系方式1. 采购人 联系人:陈明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2号 联系电话:052386391951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 联系电话:052386888092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经纬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兴海路90号主楼3楼 联系电话:0523-86882829 六、附件(见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2).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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