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4〕2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4〕2号).pdf
泰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