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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支持乡村振兴中心镇示范村建设 助力打造乡村振兴“七个一”工程
  •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处
  • 发布日期:2023-06-08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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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七个一”工程是市委、市政府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2022年以来,各地坚持典型引路、先行先试,率先在全省探索乡村振兴先行市(区)、中心镇和示范村三级示范建设,开展乡村振兴先行市(区)中心镇、示范村创建,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乡村振兴泰州样板。

经过评估认定,靖江市新桥镇等10个镇被认定为首批泰州市乡村振兴中心镇,靖江市新桥镇德胜村等86个村被认定为首批泰州市乡村振兴示范村。为进一步激发基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积极性,推动全市乡村振兴“七个一”工程扎实有效开展,市财政按照每个中心镇100万元、每个示范村1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共下达奖补资金 2290 万元,奖补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方面。

下一步,市财政将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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