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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下达补助资金 支持主城区老旧小区雨污分流
  • 信息来源:经济建设处
  • 发布日期:2024-08-08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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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财政下达市级补助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海陵区实施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着力推动解决主城区老旧小区雨污混流问题,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改善生态水环境。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推动源头治污和城市内涝治理,自2023年起,海陵区对185个老旧小区开展雨污分流改造,总投资13.38亿元,计划分三年实施。市级财政加大投入支持力度,每年从市级政府投资计划中安排1亿元资金,对改造项目给予专项支持。

为强化项目实施跟踪问效,市财政局积极履职尽责,开展监督指导,要求海陵区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实施,组织开展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支付,做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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