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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新出台市级部门预算调剂管理暂行办法
  • 信息来源:预算处
  • 发布日期:2025-07-0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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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规范预算调剂办理,提高资金拨付及使用效率,近日,泰州市财政局创新出台市级部门预算调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包括总则、预算调剂原则、预算调剂审批程序、附则4部分20条,明确了预算科目、级次、项目、单位间调剂办理流程,对人员类资金、部门运转类资金及市级专项资金等实施差异化管理。强调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科目调剂。明确财政专项资金不得随意调剂,在执行期间已经完成全部既定任务的,或者因外部因素当年确实无法形成支出的,由财政部门予以收回。同时,进一步厘清市级各预算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工作职责,强调部门预算调剂内控管理及自觉接受财会监督的重要性,对于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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