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金融科
- 发布日期:2026-10-08 09:36
- 浏览次数:
1.支持对象
在泰州市区范围内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就业群体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环评信用等级结果非红色及以下;纳税信用评级非D级。
2.贷款额度、期限和贷款利率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每招录重点就业群体1人可申请30万元,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贷款发放时适用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00BP。
3.担保费率
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担保费按年化0.2%的标准向借款人收取。
4.财政贴息
对于借款人为小微企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不高于借款合同签订日一年期LPR给予贴息支持。
对于展期、逾期创业担保贷款,自展期、逾期之日起不予贴息。
5.贷款用途
创业担保贷款仅限用于创业项目的开办经费、流动资金周转、购建固定资产、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以下方面:
(1)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
(2)从事权益性投资、理财投资;
(3)个人消费;
(4)归还个人、企业其他债务;
(5)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用途。
6.申请方式
对于借款人为小微企业的,借款人首先应到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属人社部门服务窗口或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质认定后,向经办银行提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申请。
7.经办银行及联系方式
(1)工商银行泰州分行:于经理,0523-86220966;
(2)建设银行泰州分行:袁经理,0523-86395882;
(3)江苏银行泰州分行:曹经理,0523-86392686;
(4)南京银行泰州分行:方经理,17715052066;
(5)中信银行泰州分行:葛经理,0523-86399166;
(6)泰州农商行:朱经理,18752622003;
(7)姜堰农商行:钱经理,0523-88201906;
(8)苏州农商行:沈经理,0523-8651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