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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企业篇)
  • 信息来源:金融科
  • 发布日期:2026-10-08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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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对象

在泰州市区范围内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就业群体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环评信用等级结果非红色及以下;纳税信用评级非D级。

2.贷款额度、期限和贷款利率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每招录重点就业群体1人可申请30万元,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贷款发放时适用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00BP。

3.担保费率

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担保费按年化0.2%的标准向借款人收取。

4.财政贴息

对于借款人为小微企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不高于借款合同签订日一年期LPR给予贴息支持。

对于展期、逾期创业担保贷款,自展期、逾期之日起不予贴息。

5.贷款用途

创业担保贷款仅限用于创业项目的开办经费、流动资金周转、购建固定资产、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以下方面:

(1)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

(2)从事权益性投资、理财投资;

(3)个人消费;

(4)归还个人、企业其他债务;

(5)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用途。

6.申请方式

对于借款人为小微企业的,借款人首先应到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属人社部门服务窗口或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质认定后,向经办银行提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申请。

7.经办银行及联系方式

(1)工商银行泰州分行:于经理,0523-86220966;

(2)建设银行泰州分行:袁经理,0523-86395882;

(3)江苏银行泰州分行:曹经理,0523-86392686;

(4)南京银行泰州分行:方经理,17715052066;

(5)中信银行泰州分行:葛经理,0523-86399166;

(6)泰州农商行:朱经理,18752622003;

(7)姜堰农商行:钱经理,0523-88201906;

(8)苏州农商行:沈经理,0523-86518116。

在泰州市区范围内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就业群体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环评信用等级结果非红色及以下;纳税信用评级非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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