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泰州市农业信贷担保财政补助项目核查情况(第一批)的公示
-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处
- 发布日期:2024-07-12 09:08
- 浏览次数:
根据《泰州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实施办法》(泰财农〔2020〕6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农业信贷担保费补助和贷款贴息的通知》(泰财农〔2024〕16号)相关要求,对贷款主体按担保贷款的0.48%标准补助担保费,按担保贷款的0.35%标准贴息。经核查,8家农业经营主体实际贷款2320万元、结算担保费发生额21.80万元,银行利息发生额74.84万元,申请担保费和贴息财政补助合计13.7888万元,包括担保费财政补助8.7360万元、贴息财政补助5.0528万元,贷款主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规,财政补助金额与实施办法规定标准一致。
现将审核情况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7月12日至7月1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内容必须具体、真实,并载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泰州市农业信贷担保费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申请审核统计表(第一批)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86888071;市农业农村局经管处,86886383。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农业农村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