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资产管理处
- 发布日期:2026-06-25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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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要求,现将泰州市2024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361.17亿元、负债总额367.23亿元、净资产总额993.94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491.42亿元,占比36.1%;事业单位资产总额869.75亿元,占比63.9%。
截至2024年末,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39.99亿元、负债总额55.73亿元、净资产总额384.26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77.17亿元,占比17.54%;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62.82亿元,占比82.46%。
二、管理工作情况
(一)全面科学谋划,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一是高位推动。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利用“1+5”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工作方案。市纪委监委和市财政局分别牵头组建专项监督工作专班和业务工作专班,坚持高标准推进、高效率落实,深挖释放国有资产潜能。二是加强联动。召开5次市(区)资产清查工作座谈会,上下联动跟踪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前往泰兴、姜堰、海陵等地开展资产盘活利用情况实地调研。加强部门联动,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共同梳理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信息,分解给单位进行对照,有效破解清查数据溯源难问题。三是协同推进。专项监督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汇报,及时召开清查利用工作联合推进会,对各单位清查利用关键环节任务、时间节点、存在问题等进行强调和提醒。业务工作专班编印《泰州市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简报》10期,稳妥有序推进清查见底见效。
(二)落实问题整改,推动资产盘活利用。一是制定清单。组织召开全市国有资产清查利用深化推进会,专题布置资产清查利用整改工作,制发《泰州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任务分解清单》,细化工作举措,积极推动问题破解。二是落实整改。市自规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泰州市国有资产清查利用权证办理工作指引》,为解决国有资产权属不清、证照不齐等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路径。三是加强盘活。梳理有证类不动产,为市属国有企业储备资产、赋能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通过虚拟公物仓,加强闲置资产调剂,节约财政资金。
(三)深化公物仓改革,提升公物仓管理质效。一是调优预算。坚持贯彻“过紧日子”要求,2025年通用资产配置预算由政府公物仓统一扎口,大幅压减预算资金。建立“双线联审”机制,严控采购源头,系统梳理并优化采购流程,规范供应商比选规则,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创新处置。探索全网拍卖模式,对临近报废期的车辆、配电柜、巡逻艇等专用设备进行“抢救式”拍卖。严格罚没资产处置,采取“线上+线下”公开拍卖模式,依法分类、定期拍卖。建立电子废弃物处置统一回收制度,引入第三方专业公司,科学规范处置电子废弃物,实现绿色环保和处置效益双提升。三是调剂共享。开发“公物仓e事件”智慧应用,实现资产配置、调剂、处置等业务“一网通办”,进一步提升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
(四)扎实开展基础管理,组织资产绩效评价。一是先行先试。配合市人大在全省率先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评价,优化监督评价指标,聚焦制度建设、配置使用、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进行定量评价。建立资产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部门(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制度。出台《泰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办法》《泰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应收款项处理操作指南》,通过规范流程、强化监督,保障资产安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制定《泰州市市级部门财务(资产)交接办法》,紧盯关键节点,明晰管理责任,强化资产全过程管理;印发《泰州市市级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模板》,构建包含资产管理的内控基础框架。三是动态监管。高质量完成资产月报、年报等规定动作,及时、准确反映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审批资产出租、处置事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督促单位做好清查问题整改和落实工作,加大遗留问题解决力度,抓紧落实整改措施,规范资产权属管理,继续查漏补缺,将问题整改和预算编制挂钩,做实做细国有资产清查利用扫尾工作。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出台国有资产损失赔偿指引、公物仓运行规范等制度文件。做好全省统一国有资产智慧监管平台上线推广工作,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实现总量全面覆盖、动态及时更新、产权交易规范、收益清晰可查的全过程闭环监管。
(三)持续推动公物仓改革。在通用资产批量集中采购的基础上,探索办公耗材类批量集中采购,实现市区联动全面集中采购,形成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组建公共物资仓、应急物资仓、涉案物品仓、公益物资仓、智慧档案仓等分类仓库,进一步拓展公物仓应用功能,实现公共物资的一站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