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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审计整改情况公示
  • 信息来源:预算科
  • 发布日期:2026-09-11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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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泰审财报〔20262号)要求,我局及相关部门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不够

我局将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力度,在编制2027年预算时,将城市维护费专项全部编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部分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够精细

编制2026年预算时,建筑业发展专项已压减42.9%。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按要求做好预算调整工作,同时在编制2027年预算时,结合近两年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科学预测支出需求,全面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3.部分专项资金执行率偏低

(1)市级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编制2025年预算时,已压减50%。考虑到乡村振兴基金于2026年进入退出期,自2026年起已不再安排乡村振兴基金预算。

(2)泰兴市人民医院市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项62万元,截至202671日,已全部支出。

4.部分部门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未及时调减

2026年预算编制中,各部门(单位)涉及项目均压减10%以上。为加快支出进度,我局强化跨年度预算统筹,督促各部门(单位)密切关注2026年预算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主动申请资金回收,提高预算执行率。同时,我局将加强绩效评价、预算执行、审计审查等结果运用,坚决压减或取消预算绩效差、发现问题多、执行率低的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征收

7月份我局发出工作提示函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征收到位。截至八月中旬,已缴款437.92万元;已作废17.63万元,相关部门(单位)将在沟通协调后重新开具缴款通知书进行收缴;剩余7.5万元尚在催缴中(系市广电台1家),争取9月底收缴到位。今后,我局将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及时足额收缴。

6.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明确执行期限或依据文件已到期未及时清理调整

6月末我局发放提示函提醒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更新工作。截至目前,人才发展专项和市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已印发补充通知,明确执行期限;市商务局对照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和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梳理与现行办法不适配条款,待政策明朗后,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初稿。其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制定了整改计划,其中:市委组织部社区党建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应急局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计划9月底前完成;市文广旅局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教育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计划12月底前完成;市应急局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管理办法、市交通局运营补贴资金和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计划20275月底前完成。

7.医疗设备更新项目进度缓慢

7月份,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卫健委现场督导市人民医院项目进展情况,制定项目推进计划,加快设备更新进度,并按要求对设备更新项目进行预算调整。市人民医院已对申报的设备采购预算价格进行调整,并报市卫健委审批同意和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市人民医院承诺,8月底前支付完成率达65%9月底支付完成率达100%

8.部分预算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

(1)市交通局多式联运集疏运一期工程(232省道泰州城区段)项目,2025年因姜堰区未完成征地,未能进场施工,致使省补资金未使用。目前征地工作及工程招标均已完成,正在进行进场施工准备,用地组卷文件报国家层面审批,7月末已获得用地批文,下一步将立即组织进场施工,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

2)姜堰区市级乡村振兴片区项目,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姜堰区按要求落实整改。姜堰区制定以下三方面措施:一是召开项目推进会,压实实施主体责任,制定《倒排工期计划表》,对照批复实施方案和当前实际进度,明确时间节点、整改要求和责任人,确保按时整改。二是优化流程衔接,提前统筹,减少环节空档,妥善化解施工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确保不因群众协调问题影响工程进度。三是严格施工管理,对组织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施工单位,督促履约尽责。

9.部分专项资金绩效指标编制不完善

一方面,我局会同主管部门对审计提出的6个专项资金重新编报绩效目标,并对2026年度专项资金集中开展绩效目标线下编审,指导督促主管部门进一步根据要素齐全、量化细化、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或预算安排规模相适应等要求,对指标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另一方面,有序推进分部门构建绩效指标体系工作,目前,已为三批共42家主管部门提供行业、领域指标参考,指导部门根据自身情况建成了贴合实际的、有针对性的绩效指标体系。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从严开展绩效目标编审,对不符合要求的绩效目标一律退回处理,点对点”指导部门优化完善;扎实推进分部门构建绩效指标体系工作方案,继续组织主管部门形成能够反映部门预算支出核心产出和效果的指标体系。

10.部分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未同步下达绩效目标

关于市级科技积分专项,我局和市科技局在下达2026年产业科创强市(原市级科技积分专项)第一批专项资金时已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关于支农发展专项,我局已会同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工作提示函,提醒靖江市、兴化市、海陵区严格执行《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泰财农〔202153号)等文件要求,对照项目方案中的绩效目标,开展回头看”,确保所有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同时,明确要求在今后下达项目任务计划和分配资金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至有关市(区)及单位。

11.部分新购资产闲置未使用

市职业技术学院针对审计发现的3批原值55.8万元新购资产闲置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目镜、物镜已完成全部安装调试,正式投入实验教学使用;口腔内窥诊断仪已用于学生技能竞赛集训,将于9月纳入专业课程教学;50台实训电脑完成安装投用,已排定两门核心实训课程,保障资产充分发挥教学效益。

12.部分资产台账管理不完善

市数产集团已对划转的90笔资产完成清查盘点,并根据清查结果在资产云系统中更新了相关资产的使用状态,26套未验收资产也已通过清查验收并完成资产划转。

泰州市财政局

 202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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