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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提醒
  • 信息来源:会计科
  • 发布日期:2026-11-05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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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分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因预留手机号码、邮寄地址等填报信息有误,导致省厅统一邮寄的资格证书未能成功投递。目前,该批投递退回证书已存放至泰州市财政局。

为保障各位考生及时领取资格证书,请考试合格但尚未收到证书的考生,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泰州市财政局307办公室现场办理证书领取手续,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收到资格证书的考生。

二、所需材料

1.本人领取: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领: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1.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泰州市财政局三楼307办公室);

2.电话:0523—8688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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