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泰州市农业信贷担保财政补助第一批项目核查情况公示
-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处
- 发布日期:2026-03-02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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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州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实施办法》(泰财农〔2023〕13号)要求,2023年4月1日之后通过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担保获得贷款,担保机构为其获得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并免收担保费的,财政按担保额的0.8%给予担保费补助(担保费率低于0.8%的按实补助)。经核查,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泰州分公司共计277户农业经营主体实际贷款21826.36万元,申请担保费补助合计364.78万元,其中应缴纳担保费376.82万元,提前解保应扣减金额12.04万元。贷款主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规,财政补助金额与实施办法规定标准一致。
现将审核情况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3月2日至3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内容必须具体、真实,并载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0523-86888010;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处,0523-86882816。
附件:1.泰州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担保费补助项目财政补贴核查汇总表
2.省农担泰州分公司提前到期项目退还保费补贴汇总表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