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1649/2021-21066 | 分类 | 部门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31 |
| 文号 | 泰财农〔2021〕43号 | 时效 |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市级工程管护经费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1-09-10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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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我市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现将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工程管护经费2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海陵区3万元,高港区3万元,姜堰区14万元,请列入2021年度“2130153农田建设”预算支出科目。资金专项用于“十二五”以来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支出。
各区要根据前期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大排查、农田机耕桥梁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及时对辖区内损毁工程进行维修。工程管护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泰州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管护资金使用细则》要求执行。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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