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22/2024-327849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2-01
文号 泰财预〔2024〕4号 时效
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2-2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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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以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24〕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近年来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情况,现就做好2024年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市级政府预决算和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都应当依法主动公开。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财政局负责公开市级政府预决算,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单位预决算。

(三)推进改革、提升效能。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持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要求

(一)相关政策文件公开。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内容:涉及预决算公开管理的相关文件,具体为:

①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②其他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3)公开时间:凡属主动公开的,应在该制度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泰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公开。

(二)市级政府预决算公开。

1.公开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安排情况。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内容:

①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报告。

②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报表。主要包括:2023年全市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下简称“全口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4年全市和市级全口径预算收支安排情况,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等。

③报表说明。主要包括: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本级汇总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3)公开时间: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市级预算后20日内(自然日,下同)。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泰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公开。

2.公开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情况。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内容:市级全口径预算的收支调整情况。

(3)公开时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20日内。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泰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公开。

3.公开2023年市级决算。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内容:

①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报告。

②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报表。主要包括:2023年全市和市级全口径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等。

③报表说明。主要包括: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本级汇总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3)公开时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20日内。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泰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公开。

4.公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内容:

①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

③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

(3)公开时间: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市级预算后20日内;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泰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公开。

5.公开财政管理制度。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内容:

①税收政策、非税收入收缴、财政专户、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财政收入制度。

②本级专项支出管理、转移支付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支出制度。

③会计、国库、国有资产等其他财政管理制度。

(3)公开时间:凡属主动公开的,应在该制度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泰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公开。

(三)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

1.公开2024年市级部门(单位)预算。

(1)公开主体: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公开内容:

①部门(单位)概况。按模板内容进行公开,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②部门(单位)预算表。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共13张,包括: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政府采购支出表。

③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5项,包括: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收入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④名词解释。对本部门(单位)预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3)公开时间:在部门(单位)预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门户网站专栏同步公开。

2.公开2023年市级部门(单位)决算。

(1)公开主体: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公开内容:

①部门(单位)概况。按模板内容进行公开,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②部门(单位)决算表。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共13张,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③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5项,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收入决算情况、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④名词解释。对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3)公开时间:在部门(单位)决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门户网站专栏同步公开。

3.其他注意事项

(1)在公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信息时,应包含以下内容:“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决算报表说明中需与当年预算数进行对比)。“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中“调整后预算”是指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各分项完成情况均不得大于100%。

(2)各部门在进行公开说明时,应确保文字说明中的数据与公开表格中的数据相一致。如表格为空表或表格中数据为“0”,对应的文字说明中金额也应填“0”。按要求需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作对比说明的,即使发生额为“0”,若有增减变化,也应填写增减变化原因。若无增减变化,则应写明“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相同”。数据比对中上年数据为系统自动结转生成,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填报,针对新增部门(单位)上年未进行预决算公开的情况,新增部门(单位)可申请开放一体化系统上年数据修改功能,根据实际情况对上年数据进行修改。

以上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内容要严格按照附件1、2中提供的公开模板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公开。

(四)公开专项资金分配等信息(涉密项目除外)。

(1)公开主体:市级各相关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公开内容:凡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专项资金,都应公开相关资金分配等信息。对于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开分配因素、权重及分配结果;对于实行申报制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等;其他项目也应该及时公开分配结果。

(3)公开时间:根据资金分配流程及时公开。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

(五)市级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涉密项目除外)。

(1)公开主体: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公开内容:

①采购意向,包括拟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需求概况、预计采购时间等;

②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项目,公开采购公告、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项目信息,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入围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

(3)公开时间: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应于采购活动开始30日前公开。

(4)公开方式:

①采购意向,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专栏公开,有条件的主管预算单位可在其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②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开;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1)公开主体:市级各相关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公开内容:

绩效目标方面:①部门(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公开内容:单位名称、资金总额、指标及指标值等;②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内容:项目名称、资金总额、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指标与指标值等。

绩效评价方面:①财政评价公开内容:市财政印发部门(单位)的完整绩效评价报告(涉密信息除外);②部门评价公开内容:部门形成的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涉密信息除外);③单位自评公开内容(包括整体自评及项目自评):基本情况、自评组织实施情况、自评结论、整体(项目)绩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主要内容。

(3)公开时间:各相关部门(单位)在公开部门预算时同步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公开部门(单位)决算时同步公开绩效自评结果;在12月底前公开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报告。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门户网站专栏同步公开。

(七)资产管理信息公开。

(1)公开主体: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公开内容:部门、单位对其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包括车辆信息、设备信息等。

(3)公开时间:在公开部门(单位)预决算时通过填报本部门(单位)预决算说明进行公开。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

(八)“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公开。

(1)公开主体:市级各部门。

(2)公开内容:本部门制定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或文件等。

(3)公开时间:新增预算单位和对原办法进行修订的部门,应在文件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预决算公开是建立透明预算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责任,推进单位公开。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明确规定,各部门应在继续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同时,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办法,按照法定要求,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部门所属单位要制定本单位预决算公开具体工作方案,加强与部门、上级单位的沟通,做好本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聚焦问题,改进薄弱环节。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要认真对照相关规定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整改并将整改成果运用于预决算公开工作。要确保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公开相关内容。要强化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做到公开要素齐全、形式规范。要提升预决算公开的准确性,认真做好收支数据核算和收支科目校对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程序合法合规。

(四)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完成情况。市财政局将定期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预决算公开依法有序进行。监督检查结束后,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抓好整改建制工作。

(五)加强引导,做好舆论宣传。预决算公开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对社会反映的评估和舆情引导,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抓好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预决算公开氛围。对预决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与说明工作,对预决算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做好舆论应对等工作。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周  帅 联系电话:86888069

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联系人:王  惠 联系电话:86888040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联系人:唐小妹 联系电话:86888092

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联系人:鲍秋梅 联系电话:86888049

资产管理信息公开联系人:陈晓梅 联系电话:86888082

附件:1.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模板

      2.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模板

      3.2024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泰州市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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