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22/2025-327879 分类 部门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1-24
文号 泰财预〔2025〕4号 时效
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5-02-03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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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以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25〕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近年来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情况,现就做好2025年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相关政策文件公开。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内容:涉及预决算公开管理的相关文件,具体为:

①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②其他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3)公开时间:凡属主动公开的,应在该制度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泰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公开。

(二)市级政府预决算公开。

1.公开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202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安排情况。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内容:

①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报告。

②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报表。主要包括:2024年全市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下简称全口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5年全市和市级全口径预算收支安排情况,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等。

③报表说明。主要包括: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本级汇总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3)公开时间: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市级预算后20日内(自然日,下同)。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泰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公开。

2.公开2025年市级预算调整情况。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内容:市级全口径预算的收支调整情况。

(3)公开时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20日内。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泰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公开。

3.公开2024年市级决算。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内容:

①2024年市级财政决算报告。

②2024年市级财政决算报表。主要包括:2024年全市和市级全口径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等。

③报表说明。主要包括: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本级汇总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3)公开时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20日内。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泰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公开。

4.公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内容:

①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

③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

(3)公开时间: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市级预算后20日内。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泰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公开。

5.公开财政管理制度。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

(2)公开内容:

①税收政策、非税收入收缴、财政专户、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财政收入制度。

②本级专项支出管理、转移支付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支出制度。

③会计、国库、国有资产等其他财政管理制度。

(3)公开时间:凡属主动公开的,应在该制度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泰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公开。

(三)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

1.公开2025年市级部门(单位)预算。

(1)公开主体: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公开内容:

①部门(单位)概况。按模板内容进行公开,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②部门(单位)预算表。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共13张,包括: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政府采购支出表。

③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5项,包括: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收入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④名词解释。对本部门(单位)预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3)公开时间:在部门(单位)预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门户网站专栏同步公开。

2.公开2024年市级部门(单位)决算。

(1)公开主体: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公开内容:

①部门(单位)概况。按模板内容进行公开,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②部门(单位)决算表。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共13张,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③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5项,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收入决算情况、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④名词解释。对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3)公开时间:在部门(单位)决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门户网站专栏同步公开。

3.专项资金分配信息公开。

(1)公开主体:市级各相关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公开内容:凡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专项资金,都应公开相关资金分配等信息。对于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开分配因素、权重及分配结果;对于实行申报制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等;其他项目也应该及时公开分配结果。

(3)公开时间:根据资金分配流程及时公开。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

4.市级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1)公开主体: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公开内容:

①采购意向,包括拟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需求概况、预计采购时间等;

②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项目,公开采购公告、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项目信息,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入围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

③部门及所属单位采购支出管理规定等。

(3)公开时间: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应于采购活动开始30日前公开。其他公开事项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公开。

(4)公开方式:

①采购意向,在“泰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专栏公开,有条件的主管预算单位可在其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②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项目,在“泰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开;

③部门及所属单位采购支出管理规定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5.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1)公开主体:市级各相关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公开内容:

①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公开内容:单位名称、资金总额、指标及指标值等;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内容:项目名称、资金总额、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指标与指标值等。

②财政绩效评价公开内容:市财政印发部门(单位)的完整绩效评价报告(涉密信息除外);部门评价公开内容:部门形成的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涉密信息除外);单位自评公开内容:项目基本情况、自评组织实施情况、自评结论、项目绩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主要内容。

(3)公开时间:各相关部门(单位)在公开部门预算时同步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公开部门(单位)决算时同步公开绩效自评结果;在12月底前公开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报告。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门户网站专栏同步公开。

6.资产管理信息公开。

(1)公开主体: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公开内容:部门、单位对其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包括车辆信息、设备信息等。

(3)公开时间:在公开部门(单位)预决算时通过填报本部门(单位)预决算说明进行公开。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

7.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公开。

(1)公开主体:市级各部门。

(2)公开内容:本部门制定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或文件等。

(3)公开时间:凡属主动公开的,应在该制度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市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门户网站专栏同步公开。

8.涉密信息处理。

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应当健全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预算部门审查部门预决算中的涉密事项,对经预算部门按保密审查机制确定的涉密内容,可按规定不予公开并由预算部门负责。

9.其他注意事项。

(1)在公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信息时,应包含以下内容:“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决算报表说明中需与当年预算数进行对比)。“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中“调整后预算”是指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各分项完成情况均不得大于100%。

(2)各部门在进行公开说明时,应确保文字说明中的数据与公开表格中的数据相一致。如表格为空表或表格中数据为“0”,对应的文字说明中金额也应填“0”。按要求需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作对比说明的,即使发生额为“0”,若有增减变化,也应填写增减变化原因。若无增减变化,则应写明“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相同”。数据比对中上年数据为系统自动结转生成,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填报,针对新增部门(单位)上年未进行预决算公开的情况,新增部门(单位)可申请开放一体化系统上年数据修改功能,根据实际情况对上年数据进行修改。

(3)非实体部门预决算公开。虚拟部门下属单位可在一体化系统预算共公开模块中挂接到实体部门下进行公开;非独立核算单位无需单独公开,相关数据可合并至主管部门公开。

(4)以上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内容要严格按照附件1、2中提供的公开模板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公开。

二、责任分工

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要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聚焦公开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各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制定部门和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的规定;部门所属单位要制定本单位预决算公开具体工作方案,加强与部门、上级单位的沟通,做好本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联系方式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周  帅,联系电话:86888069;

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联系人:王  惠,联系电话:86888020;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联系人:唐小妹,联系电话:86888033;

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联系人:梁涵笑,联系电话:86895190;

资产管理信息公开联系人:陈晓梅,联系电话:86888082。

附件:1.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模板

2.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模板

3.2025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泰州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4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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