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212000022/2025-327882 | 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06 |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5-02-17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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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5]第3号
一、项目编号:JSZC-321200-JWKJ-G2024-0014
二、项目名称: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建儿童康教楼设施配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投诉人:泰州市阳光乐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399号1幢1520室
被投诉人1: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所在地址:泰州市春风路22号
被投诉人2: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泰州市人民东路37号
相关供应商:江苏凤凰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1号凤凰广场B座
投诉人泰州市阳光乐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乐健公司”)对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经纬公司”)组织的“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建儿童康教楼设施配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200-JWKJ-G2024-0014,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机关已于2024年12月23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四、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日江苏经纬公司发布该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4年12月23日组织该项目开标、评标,并于2024年12月24日发布该项目中标公告,中标人为江苏凤凰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凤凰公司”)。2024年12月17日投诉人阳光乐健公司针对该项目向江苏经纬公司提起质疑,江苏经纬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对质疑作出答复,投诉人阳光乐健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12月23日投诉至本机关。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6日分别向泰州市社会福利中心(以下简称“福利中心”)、江苏经纬公司、江苏凤凰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福利中心、江苏经纬公司、江苏凤凰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向本机关提交了答复材料。
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存在有选择性设置技术条件,多项产品标★号参数违规要求提供未明确具体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并将产品检测报告作为评分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泰州市财政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