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212000022/2025-327893 | 分类 | 部门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9-28 |
| 文号 | 泰财购〔2025〕29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5-10-13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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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市(区)财政局:
为规范集中采购范围,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5〕10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26年主要变化
1.品目调整:与2025年相比,2026年集中目录新增2个品目,分别为:C16060000测试评估认证服务(限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C22010200一般会议服务;删除5个品目,分别为:A02010300信息安全设备、A05010000家具、A08060200数据、C16030100存储服务、C23090100印刷服务。
2.分散采购限额调整:与2025年相比,2026年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50万元和60万元统一调整为100 万元。
3.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品目调整:与2025年相比,2026年全省联动品目有24个,其中由网上商城采购调整为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有10个品目,分别为:复印机、投影仪、触控一体机、LED显示屏、液晶显示器、扫描仪、碎纸机、不间断电源、复印纸、其他计算机软件(限于信息安全软件);新增为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有3个品目,分别为:云计算服务、测试评估认证服务(限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网络接入服务;未发生变化的有11个品目,分别为: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限于A3黑白打印机、A3彩色打印机、A4黑白打印机、A4彩色打印机、票据打印机)、乘用车(限于轿车、越野车、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
型客车)、多用途货车(限于皮卡车)、空调机、基础软件(限于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财产保险服务(限于机动车辆保险服务)、车辆加油和添加燃料服务(限于乘用车等车辆的加油服务)。
4.委托集中机构采购的有3个品目: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电梯和软件开发服务。
二、有关说明
1.市本级适用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有4个:属于集中采购的3个,分别为物业管理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含汽车轮胎更换及修补)和一般会议服务;属于分散采购的1个,为出租车客运服务,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要求执行。
2.目录内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应严格执行框架协议采购结果。框架协议采购不能满足需求的,采购人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3.列入市级带量采购的品目范围,按照市级带量采购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4.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服务、工程项目,通过服务类网上商城采购时应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5.各单位应制定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三、实施日期
本通知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5〕106号)
泰州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8日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为规范集中采购范围,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现将《江苏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印发给你们,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本目录及标准,规范编制和执行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
江苏省财政厅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