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212000022/2026-327925 | 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6-09-11 |
| 文号 | 泰财农〔2026〕48号 | 时效 |
2026年现代农业科技攻关项目资金及立项计划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6-09-2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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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印发的《泰州市现代农业科技研发攻关项目及资金支持细则》(泰农〔2026〕19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泰州市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与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泰州市农业关键技术协同创新与示范推广“揭榜挂帅”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各单位自主申报、市级审核、专家评审、拟立项公示等程序,确定对“泰州中强筋小麦产质协同提升技术集成与示范”等21个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与成果转化项目(附件1)及“稻茬小麦精量播种机械及配套栽培技术示范应用”等16个农业关键技术协同创新与示范推广“揭榜挂帅”项目(附件2)予以立项支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共800万元,现将2026年市级财政资金480万元及立项计划下达给你们,其中:南京农业大学泰州研究院108万元、泰州市农业科学院162万元、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171万元、南京医科大学泰州医药产业研究院15万元、泰州学院12万元(以上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转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12万元,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现就做好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参照《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5〕4号)等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不得超范围、超标准、超预算使用;不得无故滞留、拖延拨付;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擅自变更用途、项目计划和内容;不得用于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禁违规用于发放个人奖金、津补贴;严禁建设楼堂馆所、新形象工程等。要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如期完成绩效目标(附件3、4)。此次下拨资金原则上应于2027年6月30日前执行完毕,并于2027年7月15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
二、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经评审修订后的申报材料,抓紧填报项目合同(附件5),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双方签订项目合同。项目合同是项目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的依据,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照项目合同的绩效目标,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运行监控。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承担单位出具验收申请报告,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财政补助资金。
联系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高屿洲,86888010;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李欣鑫,86893917。
附件:1.2026年度泰州市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与成果转化项目立项计划及资金明细表
2.2026年度泰州市关键技术协同创新与示范推广“揭榜挂帅”项目立项计划及资金明细表
3.2026年度泰州市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与成果转化项目绩效目标
4.2026年度泰州市关键技术协同创新与示范推广“揭榜挂帅”项目绩效目标
5.泰州市现代农业科技研发攻关项目合同(格式)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