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案要案法庭改(扩)建文化布展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对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案要案法庭改(扩)建设项目(公共空间法治文化展陈布展项目) 一楼大厅、1—3楼走廊、未成年人教育基地、整栋大楼的导视系统制作进行法治文化展示展陈布展,其中一楼大厅展陈面积约为20.15㎡、1楼展陈面积约为242.2㎡、2楼展陈面积约为213.3㎡、3楼展陈面积约为168.4㎡、未成年人教育基地展陈面积约31.3㎡;本项目包括涉及本次文化建设所需的各类展墙、展柜、艺术装置、展陈背景、展陈设备、互动软件、中控系统、大楼的导视系统等(详见清单)的供应和展示以及为完成本次文化建设所需的二次专项深化设计(一楼大厅浮雕壁画和一楼主席箴言二次专项深化设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00日历天。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委托代理合同双方约定的固定招标代理费收取,本项目代理费55000元,评审费3200元,共计58200。上述费用由采购人于代理服务履约完毕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代理公司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海陵区凤凰东路52号
联系人:陈明
联系电话:0523-86391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经纬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国际汽车城10栋四楼
联系人:杜昊
联系电话:0523-86882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昊
电话:0523-86882829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