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
- 信息来源:税政法规处
- 发布日期:2021-03-0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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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是建立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的要求,也是确保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的保证。日前,市财政局印发工作通知,计划用1个月左右时间对2020年度本局机关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专项评查。
本次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涉及的执法种类,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5类具体执法行为。各执法机构整理归档形成的以上5类行政执法案卷,均要开展自查自评和接受局评查小组的专项评查。
根据专项评查工作实施方案,本次年度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分“三步走”:第一步(3月10日前):自查自评,各执法机构对照《2020年度泰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报表》中设定的评查内容,对本机构年内组织实施的所有行政执法案卷(一案一卷)开展自查自评;第二步(3月19日前):抽样复查,评查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每类执法案卷抽查数量不少于10件,实际数量少于10件的按实际数量提供),对抽取到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逐个进行专项评查;第三步(3月25日前):分析反馈,对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进行分析,梳理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形成专项评查情况通报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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