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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审计整改结果公示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1-12-1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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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泰审行报〔2021〕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往来款项管理清理方面问题

我局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委托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江苏钟山明镜(泰州)律师事务所对局机关截止2020款项年12月31日的长期挂账往来进行了专项核查。根据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文件要求和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经纬专审[2021]第1083号),已对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已清理往来款32项。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问题

针对2020年度,泰州市财政局“契税征收业务费”和“市级公物仓运行经费”执行比列不高问题。2021年起以取消契税征收业务费,公物仓运行管理职能也已划转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合理安排专项资金预算。

三、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方面

2020年度,泰州市财政“专项资产购置经费”结余63.19%。该项资金原定用于更新ups电池,由于经费不足以更换,导致无法完成采购。2021年我局已取消该项预算。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合理安排专项资金预算。

                                         泰州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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