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维费整改结果公示
- 信息来源:经济建设处
- 发布日期:2021-12-2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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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审计局《市本级2020年城维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相关要求,市财政局积极做好城维护费专项资金审计整改工作,并予以公开。
一是加强城维费支出审核,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不得开支与城市维护无关的事项,杜绝挤占挪用现象。
二是改革城维费预算下达办法,由原将城维费指标下达主管部门改为直接下达给预算单位,支出由预算单位申请,财政直接支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者;对路灯电费和合同能源管理费,由原拨付市住建局改为以补贴形式直接下达指标给海陵区财政局,年终进行市区结算。
三是进一步优化2022年城维费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城维费资金使用范围安排支出,根据各单位承担的职能对2022年城维费预算编制进行细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