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22/2025-328056 | 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06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5-01-0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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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苏财农〔2023〕81号)、《泰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泰政发〔2021〕8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方案》(泰政办发〔2019〕79号),以及省级相关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泰州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泰州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有什么意义?
答:有利于加强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形成“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具体支农项目资金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三个层次的管理制度体系,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来源有哪些?
答:泰州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设立,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主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等予以安排,用于推进全市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的专项资金。
三、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原则是什么?
答:支农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坚持“量入为出、加强统筹、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
四、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支农专项资金具体支出范围包括:
(一)现代农业发展。主要用于种业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农业可持续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电商、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以及农业防灾减灾等。
(二)农业公共服务资金。主要用于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业信息服务、农业执法监管等。
(三)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主要用于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农村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渔业增殖放流等。
(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主要用于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技术装备集成与推广、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培养等。
(五)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用于农田建设、农业园区建设等。
(六)水利发展。主要用于水利规划编制、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农村河道管护、水利防灾减灾、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护、水库移民及水利工程伤残民工补助、水利管理改革以及水利科技创新与推广等。
(七)农村改革与发展。主要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运维管护、农村综合改革等。
(八)农村金融。主要用于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乡村振兴基金、农业保险、农业金融服务事项等。
(九)其他与农业农村发展相关的支出,如驻泰单位补助、镇村一次性补助、村级组织运转补助、基层财政建设补助、农业旅游等新业态。
专项资金不支持范围为:
严格遵守“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的原则,严格执行“零基预算”。严格控制支农专项资金开支标准,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不得用于与农业农村、水利等无关的支出,做到专款专用。
五、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要求是什么?
答: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绩效管理成果应用等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完善政策的重要参考。
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支农政策实施、预算编制和执行、项目绩效等情况实施跟踪监督。业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